110年度「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受理申請公告及相關資料
文化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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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洪俊達
電話:02-8512-6524
傳真:02-8995-6482
信箱:amando@moc.gov.tw
主旨:有關110年度「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受理申請公告及相關資料,請協助轉知並鼓勵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部為鼓勵各類文化人才出國從事駐村創作與交流,110年度與11個國際藝術村合作,由本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前往駐村,包含:「視覺藝術類」、「工藝類」、「表演藝術類」、「策展人」、「文學類」與「影視及流行音樂類」共計6個類別,請貴單位協助廣為周知。
三、受理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申請,申請系統將於109年9月1日上午12時開放,截止時間(線上申請系統關閉)為109年9月30日下午6時。
(二)申請單及光碟片收件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前(寄送郵戳為憑)送達為限,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料提供影片資料者,請確實依據作業要點六(二)剪輯成WMV或MP4格式,並依據各類規定提供適合之影片長度儲存於資料光碟,以利審查。
四、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於報名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線上報名申請,完成後列印「申請單」(簽名)紙本1份與「光碟片」(提供影像資料),於截止收件前(郵戳為憑)逕寄或親送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聯絡人及電話:洪先生;電話02-8512-6000分機6524。
五、本案相關要點、申請資格、各藝術村資訊、駐村申請計畫書等電子檔,請逕自本部網站下載。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