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資訊
2. 110學年度日本語文學系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準備指引
3. (去年參考資料)109學年度個人申請各學系篩選標準一覽表
*個人申請面試時間:110年4月17日(六)、4月18日(日)
重要招生資訊: | |||
可選填學系(組)數 | ※本校個人申請入學報名,每位考生不受一學系(組)之限制,但最高以六學系(組)(含)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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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審查資料繳交方式說明 |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須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上傳第二階段審查資料,惟第二階段未規定繳交審查資料之校系,不需上傳。
繳交資料上傳截止時間:110年04月06日下午9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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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系規定 | 本招生考試之錄取生就讀期間得依規定申請轉系。 |
重要事項說明: |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上傳審查資料截止日期為110年4月6日下午9時止。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繳費日期為110年4月6日10:00起至4月8日止。 1.本校之甄選總成績一律依簡章總則規定辦理。 2.本校將於110年3月25日上午10:00起網頁公告「個人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及各學系「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與相關表單,請考生先行預作準備。(網址http://www.shu.edu.tw/首頁點選招生與入學/招生資訊網/招生訊息/大學個人申請) 3.本校第二階段報名程序為(1)「繳費」須於110年4月6日10:00起至4月8日前完成,考生請自行至本校報名網址(http://eas.shu.edu.tw/EXAM/LoginSTD2.aspx)列印指定項目甄試繳費單並完成繳費,不須再上網輸入第二階段報名資料。(2)「上傳審查資料」須於110年4月6日下午9時前完成,務請上傳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逾期不予受理,若因此影響權益,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4.本校各招生學系優先錄取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低收入戶考生至多1名。符合資格之考生,請於110年4月8日前繳交當年度之資格證明文件。 5.境外學歷考生須寄送資格審驗應繳資料:以境外學歷(含持國外、香港澳門地區、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須繳交學歷(力)證件影本,上述證明文件不得透過「審查資料上傳」系統上傳,務請於4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收。 6.參加指定項目甄試考生於甄試當日,須持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應試(甄試通知若於指定項目甄試日前尚未收到,可上網自行列印);若經查覺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7.考生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一科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8.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一律免繳甄試費。 9.以上各項說明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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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
1.本校係少數連續13年獲得教育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認可殊榮之績優大學,107年至109年更獲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補助。 2.學生除須於修業年限內修畢所屬學系(組)規定之應修學分外、尚須依規定通過「英語能力」、「中文能力」、「資訊能力」、「思辨表達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基本能力檢定及學系畢業門檻,方可畢業。 3.為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安心就學,設置【築夢翠谷助學辦法】,就讀大學部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享有學雜費減免、生活助學金與住宿優惠等措施。考生欲瞭解本校教學特色、教學資源概況、各項獎助學金、學生住宿及學雜費收費標準等相關資訊,請逕至本校網站:http://www.shu.edu.tw/查詢。 4.以上各項說明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