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暑修申請事宜
一、108 學年度暑期開班受理申請日期:自 109 年 6 月 15 日起至 7 月 15 日止。
二、暑期開班,應由有需要的學生自行召集,向各開課單位提出申請 (暑修申請表可向系辦或教務處註冊課務組領取)。
三、暑期開班人數規定:
1.大學部畢業班學生只欠該課程即可畢業者,滿 10 人可提出申 請。
2.非畢業班學生每課程滿 15 人即可提出申請。
3.如未達准予開班人數之課程但必須開設者,其不足之經費差 額應另由修課學生共同分攤。
四、凡參加暑修者,應依照規定繳納學分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 費,未達開班人數時,始可退費。
五、休學、已符合畢業資格或已達退學標準之學生不得申請參加暑修 班課程。 六、附世新大學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及學雜費收費表各一份。